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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国“好少年好儿童”评选活动的通知




 

少 先 队 北 京 市 工 作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国“好少年好儿童”

评选活动的通知

 

京少办发[2007]10

 

各区(县)少工委:

全国“好少年好儿童”评选活动是少先队的重要品牌活动,自1988年首次开展以来,历次活动为“全国十佳少先队员”评选打下了良好基础(后因各种原因一度中断)。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少工委五届三次全会的有关工作部署,按照“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实施,全面深化“雏鹰争章”活动,并为“全国十佳少先队员”评选提供必要的活动基础,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决定开展2007年度全国“好少年好儿童”评选活动,并于近期下发了《关于开展2007年度全国“好少年好儿童”评选活动的通知》(中少办发[2007]4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宗旨

以弘扬和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围绕教育引导广大少年儿童牢固树立和自觉实践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全面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好全面准备,结合普及实施《纲要》,发动基层少先队组织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广泛开展“雏鹰争章”活动,积极发现和树立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少年儿童典型,全面展示新时期少年儿童“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倡导全社会关心、爱护少年儿童,热情服务少年儿童,营造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活动主题

知荣辱、争奖章、学榜样

三、组织机构

本次活动由全国少工委办公室主办,主办单位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全国组委会。北京的评选活动由市少工委办公室主办,北京少年报承办。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北京少年报编辑部,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23号院北京青年报大厦北京少年报编辑部1802室。

    编:100026

人:李珍;

联系电话:6590257613439929069

电子信箱:lizhen@ynet.com

四、活动内容与评选办法

(一)评选条件

本次评选将围绕《纲要》提出的“准备入队章”、“好朋友章”、“自理章”、“文明章”、“手拉手章”、“自护章”、“岗位责任章”、“科技章”、“民族精神章”、“环保章”、“国防章”、“社会考察章”、“信息章”、“服务章”、“青春知识章”、“法律知识章”、“创新章”等17枚基础雏鹰奖章的争章要求,全国评选产生万名“好少年好儿童”,并从中产生百名“中国好少年好儿童”。凡现年六至十四周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并在某一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少年儿童都可以参加评选。原则上,小学一至三年级为申报“好儿童”对象,小学四年级以上学生为申报“好少年”对象。

根据北京少年儿童的情况,北京的评选活动将评选出百名“好少年好儿童”,并推荐参加“中国好少年好儿童”评选。

(二)评选办法

根据全国评选办法的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自荐、推荐、评议等环节,逐级评选产生学校、区(县)和市级“好少年好儿童”。具体办法如下:

1、组织发动阶段(20074月中旬)

按照全国少工委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层层发动,广泛开展评选活动,各学校、各区(县)要层层开展评选活动。

2、主题活动阶段(20074月中下旬)

围绕“知荣辱、争奖章、学榜样”的主题,学校少先队组织要广泛开展“争当好少年好儿童——讲我的争章故事”自主申报活动和“请让我来夸夸你”好少年好儿童评议推荐活动。

“争当好少年、好儿童——讲我的争章故事”自主申报活动,所有少先队员均可自主报名参加,申报者可围绕锻炼提高自身某一方面素质和能力,积极参加各级少先队组织开展的相关章目的争章活动,将具体故事情节、真实感受和显著收获写成文章,并通过主题队会或红领巾广播站、电视台及网络等交流展示途径,接受队员的民主评议和选举。活动不设门槛,鼓励人人参与,为每个少先队员提供平等的展示和竞争机会。

“请让我来夸夸你”好少年、好儿童评议推荐活动,结合“争当好少年好儿童——讲我的争章故事”活动,学校少先队组织还可开展多种形式的“请让我来夸夸你”好少年好儿童评议推荐活动,鼓励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和家长积极参与,以各种方式评议和推荐身边的“好少年好儿童”,共同参与评选学校“好少年好儿童”,促进队员、师生、家校和亲子之间的交流。

结合区(县)和学校实际,还可创造性地开展其它形式少先队员乐于参与的评选推荐活动。

3、推选候选人阶段(即日起至5月10日前)

各区县按分配名额上报候选人(各区县分配名额附后),候选人材料包括:加盖学校公章的评选表(由北京少年报社根据各区县名额分配情况配发)、候选人自荐故事、相关评议材料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请于510日前交至北京少年报“好少年好儿童”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请注明“好少年好儿童评选活动”字样)。

同时,学校可凭生动、详实的活动资料申报“好少年好儿童评选活动创新奖”;并可推荐12名辅导员老师申报“好少年好儿童评选活动辅导艺术奖”,相关申报材料一并报北京少年报“好少年好儿童”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北京少年报》将从上述申报材料中挑选生动、典型的事迹予以刊登报道。

4、评选和表彰阶段(20076月至10月)

全国“好少年好儿童”评选活动组委会将邀请有关专家对候选人材料进行集中评选,最终评选出“好少年好儿童”10000名,“中国好少年好儿童”100名,授予奖章和荣誉证书。

全国组委会将适时召开表彰会,并将以活动营等形式组织相关活动,通过活动对获奖者进行全面考察,物色优秀人选,向“全国十佳少先队员”评选委员会提出推荐人选和意见。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全国“好少年好儿童”评选活动是推进《纲要》实施、深化“雏鹰争章”活动的有效手段,并将为“全国十佳少先队员”评选打下坚实的活动基础,今后将进一步与五星雏鹰奖章、全国十佳少先队员评选表彰紧密结合起来。同时,这项活动也是加强和改进少年儿童思想道德建设,在少年儿童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重要载体。各级少先队组织要层层部署落实,广泛组织开展,充分发动广大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学生家长广泛参与,积极争取相关新闻媒体的大力支持,全面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

2.着眼基层活跃,强化活动环节。评选活动要适应少年儿童的年龄特点和认知规律,注重活动参与过程,突出实践体验环节,引导少年儿童在活动参与过程中接受教育、得到锻炼、展示风采。要以“雏鹰争章”活动为基础,与少先队其他各项品牌活动和特色小队活动等有机结合,并充分发挥学校特色,创造性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少先队活动,促进基层少先队组织的全面活跃。

.以评选活动为载体,宣传少先队的教育理念,彰显少先队文化魅力。要以儿童为本,充分发挥少年儿童的主体作用,积极为广大少年儿童提供审视自我、展示自我、完善自我的机会,并通过队员、师生、亲子间的评议推荐活动,积极营造“和谐集体”、“和谐家庭”、“和谐少先队”的温馨氛围,引导少年儿童正确悦纳自己、悦纳他人、悦纳社会,发挥少先队在和谐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少先队北京市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0745

2007年全国“好少年 好儿童”推荐表.doc


发布人: hrtjgw 发布时间: 2007-04-12 03:5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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